據(jù)悉,今天(5月12日),上午,武漢市城管委召開新聞通氣會,發(fā)布《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,計劃從7月1日起施行。
此前,武漢市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,7月1日《辦法》正式實施后,意味著該市進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階段。
這次發(fā)布的《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》擬將武漢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、其他垃圾四大類。其中,可回收物,表示適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,包括紙類、塑料、金屬、玻璃、織物等;有害垃圾,表示《國家危險廢物名錄》中的家庭源危險廢物,包括燈管、家用化學品和電池等;廚余垃圾,表示易腐爛的、含有機質的生活垃圾,包括家庭廚余垃圾、餐廚垃圾和其他廚余垃圾等;其他垃圾,表示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。
管理辦法還對單位和個人的垃圾分類行為作出了獎懲規(guī)定。對違規(guī)的單位和個人,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對違規(guī)單位最高罰5萬元,對不分類的個人,將處50元至200元以內處罰。
據(jù)武漢城管執(zhí)法委有關負責人介紹,今年目標是全市機關事業(yè)單位垃圾分類全覆蓋,全市社區(qū)、行政村垃圾分類覆蓋率85%以上。下一步,將繼續(xù)宣傳督導,通過典型示范加強強制執(zhí)法等促進垃圾分類全面推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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